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OTH-SB201754D
1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III(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III场址。位于庄河规划风电场Ⅰ场址南侧,II场址的东侧,北侧距离航道约1km以上,避开海洋红港口近海航运区,西侧距离航道2km以上。风电场南北长8.6km,东西7.7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22.2km,面积约48km2。风电场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场内集电线路采用35kV海缆,用以各风电机组及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连接,35kV海缆汇流后接至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再以220kV海缆送至登陆点,架空接入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通过一回220kV送出线路送入系统500kV汇集站。
2.2建设地点:
陆上集控中心站址拟选择在黑岛镇黑岛电厂码头西北侧区域,沿海公路南侧,距离海缆登陆点约2km。
2.3建设规模: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总容量为300MW。
2.4交通运输条件:
2.4.1陆上交通条件
项目位于大连市庄河石城岛东侧、黑岛电厂南侧近海海域,北侧距离黑岛电厂约18km、距航道约1km以上,西侧距离石城岛约18km、距航道2km,毗邻黑岛开发区滨海公路。庄河是黄海北岸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陆域交通四通八达,201国道、305国道、丹大高速公路、庄盖高速公路、北三市大通道横穿东西,203国道、庄林线、张庄线纵贯南北,城庄铁路连接东北铁路网。
2.4.2港口条件
目前大连市的港口航运区有159个,包括港口、航道和锚地3个类型,其中港口区72个、航道区74个、锚地区13个。
(1)港口资源
主要分布在长兴岛临港区域、旅顺港区域、大连湾到大窑湾海域、皮口港海域、庄河港海域和长山群岛海域。
庄河港区共有生产性泊位7个,通过能力462万吨、40万人次、1万辆,主要分布在打拉腰、黑岛、石城岛和王家岛。其中打拉腰处建有5000吨级和1万吨级杂货泊位各1个,以及1000吨级滚装泊位1个,陆域面积8.1万m2,陆域纵深约250m,主要服务陆岛运输;黑岛处建有1个3.5万吨级煤炭泊位,主要服务庄河电厂。
(2)航道资源
其中大部分位于长海县,其他航道位于普兰店~长海县区域、大连湾~大窑湾海域、旅顺口区和皮口港区。
(3)锚地资源:主要分布在大连湾~大窑湾、旅顺口区和普兰店皮口港区域。
2.5招标范围及标段:3台套额定电压为35kV,单台套容量为±20Mvar直挂式、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设备,包括无功补偿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同时还需提供设备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
2.6交货批次和进度:计划于2018年1月31日前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具有合格的产品鉴定证书;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