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子河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花园新区—步行街、正阳新区—正阳大街道路)已由鸡发改投资【2015】21号批准建设,受鸡西市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子河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花园新区—步行街、正阳新区—正阳大街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子河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花园新区—步行街、正阳新区—正阳大街道路)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4资金来源:贷款及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花园新区步行街5373㎡,正阳大街道路365.75m,正阳大街雨水工程365.75m。
2.6投资总额:390.3万元
2.7计划工期: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11月3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花园新区—步行街
第二标段:正阳新区—正阳大街道路工程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每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