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7-2019年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8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9-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84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384.3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采购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方式为框架协议合同,服务期限三年。包含:运营服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等其他全部费用。其中,本次招标标的仅为运营服务及人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采购,运营服务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每年约为128.1万元,三年共384.3万元。
1.2 招标内容:
为保证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各单位劳务派遣和外包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现对2017年—2019年劳务派遣服务和外包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合格的中标人:
注:设X为有效投标人数量(有效投标人指通过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
①当X≥4家时,选取三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分配为:45%、30%、25%。详细份额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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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范围 |
员工数量 (单位:人) |
综合得分排名 |
所占份额(%)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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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信息业务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监控维护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系统集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渠道终端销售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支付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政企客户支撑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云基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视频运营部 |
1525 |
第一名 |
45% |
172.935 |
|
第二名 |
30% |
115.29 |
|||
|
第三名 |
25% |
96.075 |
②当X=3家时,选取两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分配为:60%、40%。详细份额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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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范围 |
员工数量 (单位:人) |
综合得分排名 |
所占份额(%)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 |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信息业务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监控维护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系统集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渠道终端销售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支付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政企客户支撑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云基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视频运营部 |
1525 |
第一名 |
60% |
230.58 |
|
第二名 |
40% |
153.72 |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70元/人·月(含税价)。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