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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项目编1. 招标条件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5]598号文件批复,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7]18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6:4,招标人为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东北沙巴日台嘎查,起点桩号K178+400,与拟建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至沙巴日台段公路相接,路线沿北南方向经巴彦温都尔苏木河岸东、罕苏木、坤都、巴彦花、新民至天山镇东北K284+826.25(与G5511交叉处)。本段道路长约107.3公里,除巴彦温都尔至罕苏木北段,沿河东岸改线外其余路段尽量利用旧路布线,局部路段调整平面线形,改建二级公路;路线完全改线3处,分别为巴彦温都尔北和日木嘎查至罕苏木北改线29公里、坤都改线2.5公里,新民改线8.126公里,改线长度为39.626公里。

G5511(天山镇北)至国道303线(天山镇南)段考虑避让天山镇区,本项目沿天山镇东侧布线,新辟线位至天山镇兴隆堡村北,与国道303线交叉处。本段道路连接G5511及G303,综合考虑3条国省干线的交通转换及天山镇城市交通,本段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段长10.57公里。与G5511(原省际通道)交叉采用立体交叉,与国道303线交叉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为了满足阿旗机场交通需求,本项目与阿旗机场间增设连接线0.46公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路线与国道303线平交后,利用G303线4.04公里至小潘家湾,沿村东布线向南接入旧路,沿旧路布线至东方红村,与集通铁路交叉,采用分离式立交,公路下穿铁路,新建1-14m框构桥,过铁路后,沿旧路布线至马家围子村南,沿天山口西侧新辟线位4.2公里至天山口镇南接入旧路,为了更好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满足沿线村民出行要求,本项目在马家围子村西至天山口镇之间增设4.036公里连接线,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过天山口镇沿旧路布线至巴拉奇如德苏木北,新辟线位3.7公里沿苏木东侧通过,至路线终点通希嘎查,与拟建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日罕段公路相接。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全长174.204公里,利用G303一级路4.04公里,总规模为170.164公里,增设慢车道二级公路长10.57公里。本项目设阿旗机场连接线0.46公里,天山口镇连接线4.036公里。

拟建路线呈北南走向,主要控制点:巴彦温都尔苏木、罕苏木苏木、坤都镇、巴彦花镇、新民乡、天山镇、天山口镇、巴拉奇如德。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交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招标人拟定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项目规模(km)

主要工程内容

G1504000001000141001005

BBJAJL

主线K178+400- K351+650

174.66

全线护栏、隔离栅、桥梁护网、标志、里程碑、百米标、公路界碑、太阳能黄交灯、标线、轮廓标、立面标记、道口标柱、减速带、防眩板、隔声窗等设计文件包括的全部交安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最近5 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时00分至2017年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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