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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7-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所需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C2017-23
3.预算:150万元。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之内完成。
5.付款方式:编制阶段付款30%,编制报告完成付款40%,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付款30%。
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按照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本项目环评工作,依据法规在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现状进行现场调研,经过工程分析,环境监测与评价,污染防治的问题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2.识别园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园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3.分析确定园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方式。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申请人须是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名单内的咨询机构,提供(2012年—2017年)至少有三项经环保部组织审查的规划环评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规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8月08日—2017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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