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黄泥滩光伏发电公司黄泥滩光伏区水塘整治工程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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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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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泥滩光伏区水塘整治工程 |
工程概况:芜湖黄泥滩光伏项目电控楼西北侧护坡下方光伏区区域现有一自然水塘,计划对该水塘及周围场地进行整治,对原有水塘扩大,沿水塘边做鹅卵石路及绿化,光伏区西北外围新建约500米简易消防隔离通道等。 工期:45个日历天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3.1.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1.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1.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1.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1.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2.8-2017.8)至少两个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的对场地、道路进行建设整治(含绿化)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凭报名单位往以下账户的转账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中标明参加项目的名称并留下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