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吊车、平板车租赁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吊车、平板车租赁(项目编号:58HJ201706D05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工作范围:
本项目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日常维护、机组大小修、物资倒运等施工工程吊装、运输需使用的吊车、平板车租赁服务、租赁期限为一年。吊车要求配备司机一名、起重工一名、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吊车垫腿板、隔离围栏等专用工具。平板车要求配备司机一名。所需吊车和平板车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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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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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吊 |
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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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吊 |
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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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车吊 |
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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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车吊 |
5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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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汽车吊 |
7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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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汽车吊 |
1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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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汽车吊 |
16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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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汽车吊 |
2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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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板 车 |
15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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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板 车 |
18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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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平板 车 |
35 t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本条款中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要的资质证书:流动式起重机检验报告,准驾资格证正本,操作证正本;汽车吊、平板车相应的保险证明文件;
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50T及以上工程吊装施工业绩;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厂内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因劳资纠纷等原因影响招标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3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