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热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超净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编号:0651-17031595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兴和热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超净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安全、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准备、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工程资料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服务。
项目概况:内蒙古兴和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现容量为2×350MW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装置。
现有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采用2+1布置方式,脱硝效率不小于80%。在燃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SCR装置出口NOX不高于70mg/Nm3(标态,干基,6%O2)。
现有除尘装置,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器在进口含尘浓度≥52.851 g/Nm3(标态,干基,6%O2)条件下能达到且大于其保证效率99.95%,除尘器出口含尘浓度≤30 mg/Nm3(标态,干基,6%O2)。
现有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7.8%,出口SO2含量不超过100mg/Nm3(6%O2,标态,干基);按一炉一塔配置脱硫设施,不装设GGH。
本工程1#机组于2015年12月,2#机组于2016年6月投产。投运后系统运行状况良好,满足现行的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本次改造后要求,烟囱入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为NOX≤50 mg/Nm3(标态干基、6%O2),SO2≤35 mg/Nm3(标态干基、6%O2),粉尘≤5 mg/Nm3(标态干基、6%O2)。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计划工期:1#机组计划2017年9月15日开工;2#机组计划2017年9月20日开工;单台机组改造工期预计不超45天;
最终开工时间以电网调度批准时间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具有运行良好的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2项已完成的类似本标工程项目的同等规模、同等技术要求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或除尘改造项目(EPC工程)监理业绩。
4.4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8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参加过2个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的监理服务,且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本企业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本企业全国注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7投标人没有国家、行业不良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接受,节假日除外。
5.2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独立第三方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业绩合同2份,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5.4 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