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净水厂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7:30(北京时间)。
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7:30(北京时间)。
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净水厂位于厂区西北侧回填区,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净水厂近期处理规模9000m3/d,远期处理规模20000m3/d,一次设计,分期建设。
(2)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计划工期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沉淀池、滤池等净水构筑物,污泥浓缩池、污泥处理构筑物,控制室等附属构筑物,综合泵房等工程的工艺、土建、电气、仪控、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保等专业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人资质:必须为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3) 工程业绩要求:申请人在2012年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一项已竣工类似工程总承包(EPC、BOT、PPP)业绩。类似工程指水处理能力不小于10000m3/d的净水厂项目。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有3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经历,且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指水处理能力不小于10000m3/d的净水厂项目。
(5) 2014年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6) 2012年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在中广核集团内无不良诉讼记录,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无违规处罚的记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工程投标。
(8)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择优选择最多两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本项目仅对资格预审文件收费,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