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5)15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厂前区附属建筑设计单位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厂前区附属建筑物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厂前区附属建筑物空调采购与安装
2.2项目编号: TC170P56Z
2.3项目概况: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工程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选址范围由规划绕城高速公路辅道、凌霄路及光明路所围合。厂址东距郑州科技学院约0.15km,西距国道G3001郑州绕城高速约0.6km,南距周垌村约0.4km,北距谷家寨村约1.1km、距薛楼村约0.9km。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投产时间为:#1 机组2018年8月,#2机组2018年10月。
2.4建设地点:荥阳市贾峪镇
2.5计划工期:本工程土建工期要求360日历天,空调安装工期应满足土建工期要求,安装工期2个月,按招标方通知时间进场。安装调试合格在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以招标方确定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提供的综合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地下车库的空调系统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1)冷冻机房安装工程
2)空调水工程
3)空调风工程
本工程为招标范围内交钥匙工程。无论投标人是否核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都视为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需要说明的:
制冷机房:
1)APzl柜(电源柜)已包含冷却水泵变频和冷冻水泵变频,不再计入空调系统。
2)APzl柜出线接到投标方设备(或设备控制柜)由厂前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投标单位负责配合;投标单位负责完成系统调试。
3)空调主机设备自带控制柜,控制柜出线计入空调系统,需投标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
食堂/办公楼/宿舍:
1)配电箱接风机三速开关/风机盘管/空调设备的线缆由厂前区土建施工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投标单位负责完成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
2)风机三速开关至风机盘管的控制线计入空调系统,需投标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
蒸汽:蒸汽管道分界
厂前区空调和生活热水所需蒸汽由主厂区提供,高压蒸汽经过减温减压至0.8MPa,200℃,供至厂前区地下车库制冷机房,蒸汽凝结水管道与蒸汽管道并行。供货、施工分界点:厂区辅助办公楼左侧道路(厂区内秦岭路)西侧0.5米至地下车库制冷机房范围内的蒸汽管道、蒸汽凝结水管道(含土方挖填)由投标单位负责供货、施工。
2.7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目标:确保全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优金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投标单位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完成的2010年(含)以来单项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溴化锂机组设备与安装的贰份业绩【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对应的施工合同(含项目经理页面)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3 投标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3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8日至 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