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3、5号燃煤烟气脱硝催化剂(二次)招标公告
2017-08-09
招标编号:ORG300200120170809-000-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3、5号燃煤烟气脱硝催化剂)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热电厂3、5号燃煤烟气脱硝催化剂,技术标准及质量参照技术规格书,交货地点为乌石化,供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催化剂在90日历日内供货至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具有脱硝催化剂再生和回收资质。
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通报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8-10 10:00:00 至 2017-08-15 18:00:00 (北京时间)。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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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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