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神华国华港电2×660MW机组粉煤灰销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9
招标编号:CSIEZB170506465
1. 招标条件
对2017-2018年国华港电2×660MW机组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国华港电2×660MW机组粉煤灰销售项目。
(2)招标编号:CSIEZB170506465
(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预计全年粉煤灰可产量约26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合约期为:2017年10月16日到2018年10月15日。
为了避免一个投标人(采购商)垄断公司的发电副产品粉煤灰销售,提高公司副产品粉煤灰销售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考虑招标人处理能力,特将发电副产品粉煤灰产量划分为五个标段(预计全年粉煤灰可产量约26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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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销售量(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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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产量的30%(约7.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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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产量的20%(约5.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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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产量的20%(约5.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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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产量的15%(约3.9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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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产量的15%(约3.9万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4)近三年(2014年-今)具有粉煤灰的销售、购买或使用业绩一份(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5)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