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就抚州市环城北路西延伸段电力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XZH-GK-2017-042-2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特别说明:(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2、内容、数量: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人民币) 技术规格及参数
抚州市环城北路西延伸段电力设备采购项目 1项 3005817.2元 详见“第二章”
工程所需主要设备材料: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环网柜 两进两出 台 1
2 环网柜 两进四出 台 1
3 环网柜 两进五出 台 1
4 美式箱变 500kva 台 2
5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300mm2 M 780
6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70mm2 M 410
7 低压电缆 ZR-YJV-4*25 M 360
8 低压电缆 ZR-YJV-4*185 M 610
9 双回终端钢电杆 13M 根 1
10 低压电缆分支箱 630A 台 12
11 …… …… … …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及前三个月纳税证明资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并提供所投高压开关柜相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所投低压成套设备相对应的3C认证证书。(开标现场提供授权书原件,试验报告、3C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变压器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并提供所投变压器产品型号试验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开标现场提供授权书原件,检验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上传或少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