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7〕084号的国道324线(纵二线)官桥前梧至水头路段改造工程电力线路迁移土建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官桥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尚未完成,故造价暂定为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包括全长约2.3km土建管沟开挖、电缆排管的设施埋设、回填,其中官桥降坡路段长约1.1km,敷设12+2管电缆排管约1126m、8+2管电缆排管约685m,制作3盖四通工井1座、三通工井5座、直线工井49座;高速桥至澳盛红绿口路段长约1.2km,敷设12+2管电缆排管约1800m、8+2管电缆排管约234m,制作3盖四通工井3座、三通工井6座、直线工井53座。项目无涉及新增用地。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南安市水头西高速出口至澳盛段工期为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4.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