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供电局信号放大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9560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他
惠州供电局信号放大器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州供电局信号放大器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惠州供电局信号放大器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9560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惠州供电局
1.9.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或此类物资由网省公司采购其中标结果发出时止,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惠州供电局所有项目。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包数的设置按照标包划分原则及年度的需求预测量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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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预测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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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号放大器 |
210 |
标包1 |
100 |
200 |
(1)上述项目预测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2)本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量、交货的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
(3)本项目选取一个中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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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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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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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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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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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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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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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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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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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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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1) 凡属进口产品,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承认授权的本项目唯一授权单位或中国唯一总代理商参与报名及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或总代理证明,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且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凡属国内产品,在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的条件下允许制造商投标,不接受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完成供应商登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4日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