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为防城港15#泊位新建化肥装船皮带机输送系统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1.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2.1 交货地点及工期:广西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15#泊位;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
1.2.2 供货范围:防城港15#泊位新建化肥装船皮带机输送系统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1.2.3 招标范围:
(1)为满足项目化肥装船工艺要求,新建1条约438米长的固定式DTⅡ型带式输送机和延长现有BC25磷肥带式输送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包括现场勘察、输送机系统设计(含供电、照明、控制系统等)、土建工程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试运行、项目验收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2)项目设计应满足15#泊位仓库化肥的输送出库、装船工艺要求,其位置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前后仓库进出仓作业车辆的通行要求,并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类货物的制造资质;
1.3.2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应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1.3.3具有一定知名度并有同类系统项目业绩的厂商,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1.3.4近三年(2014-2016)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货物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1.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1.3.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2014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
1.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设计资质注明可承接设计范围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设计单位可单独投标。
1.3.8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