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2〕18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交〔2013〕17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34+428~K37+610段和K43+219~K44+630段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实施桩号K34+428~K37+610段改造内容主要有主线高架、地面道路、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及辅道。主线改造总长为3.182km,其中主线高架长为2.327km,标准段宽为27m。位于K35+051.5处主线设有一对平行匝道与地面道路相接,匝道宽度为10m;其中左侧为A匝道,桥梁长度为302.05m;右侧为B匝道,桥梁长度为392.05m。地面道路桥涵内容主要有:小桥1座,跨径10m,完全利用。
实施桩号K43+219~K44+630段路线全长1.41km,工程内容主要有高架桥749.1延米/1座、中桥43.04延米/1座、地面道路及安全交通安全设施等。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有效净空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桥、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2.3 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9 日,共15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