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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十师(基础设施)备 [2016]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一八六团口岸交通综合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第十师一八六团 ;

2.3建设规模:186团站前广场铺装及其他、186团站前广场景观、186团站前广场乔木、灌木、宿根花卉、地被、灌概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外管道工程等。

2.4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

2.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监理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监理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市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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