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灯具专项维修及位置调整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2017GASZ2641)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 2017GASZ2641
2、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灯具专项维修及位置调整项目
3、工程地点:安徽省金寨县六武高速公路
4、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路段G42沪蓉高速六安至武汉(安徽段),有梅山湖、三湾、将军岭、槐树湾、李集共5个中长隧道,沿线三超车辆及拉树大货车较多,2016年,部分LED灯具被刮蹭而造成损坏,需采购隧道灯具进行专项维修,并对安装位置进行上移,以确保六武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6、项目概算:100万元
7、招标类别:工程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六武高速公路所辖隧道内部分旧灯具拆除与运输、新灯具(含光源)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维护、维修,以及配套电缆、辅材的采购等。
9、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
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施工的要求。
财务
最低要求
过去3年(2014~2016年)公司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业绩
最低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承包人须独立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照明工程项目或者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1个(机电工程项目必须包含供配电照明板块,且供配电照明板块总金额不低于80万)。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
1)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担任过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或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1个。
信誉要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16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