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道路提升项目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淄发改项审[20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原山林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道路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
2.3建设规模:凤凰山景区道路全长7371米,原路面为混凝土路面,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铺设沥青砼路面50950.5平方米,配套供水管线7000米、路灯200盏。
2.4计划工期:2017年09月10日开工,2017年 12月 09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6监理职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08月 09 日至2017年08月 15 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