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道路提升项目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淄发改项审[20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原山林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道路提升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景区。
2.3 建设规模:凤凰山景区道路全长7371米,原路面为混凝土路面,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铺设沥青砼路面50950.5平方米,配套供水管线7000米、路灯200盏。
2.4 计划工期:2017年09月10日开工,2017年 12月09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
2.6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完成省网报名的视为未通过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