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移动昌都分公昌都分公司宣传服务队项目比选采购,比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昌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XZYD20170000597
1.2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昌都分公昌都分公司宣传服务队项目
1.3项目采购内容: 促进市场业务发展,积极应对竞争对手的各种强烈攻势,更进一步的加深客户服务,提升客户感知,提高企业影响力。一方面可通过优质的流动宣传服务来赢取客户,扩散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可通过流动宣传更好的服务客户,通过体验式宣传等手段加强客户对我公司业务的了解,提高企业影响力。
1.4标包划分及份额:不划分标包,中选份额100%。
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昌都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营销宣传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更换后的营业执照不体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最近3年内无重大涉诉(或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比选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提供近1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税证明。
3. 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培训概况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
4. 参选人的经营范围须包括营销策划、营销宣传、广告宣传、地推服务或相似内容。
5.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8月08日18时30分至2017年08月11日18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