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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保当上站煤炭运输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保当上站煤炭运输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8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保当上站煤炭运输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8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6481。
2. 招标内容
2.1投标人组织车辆将国华锦能公司煤场混煤用汽车运输至大保当站台。
2.2预估运输量300万吨(预估运输量300万吨存在不确定性,请投标方充分考虑)。实际运输量根据神华集团安排的站台火车发运情况,按实际上站需求量而定;如因计划发生变化导致每月运输量减少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相关须知内容
2.3.1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场至大保当站台运距约为25公里。
2.3.2投标人须保证运输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车容整洁、设施齐全、车况良好。
2.3.3投标人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操作证、上站信息卡等国家和招标人规定的相关证件上岗。
2.3.4在合同期内投标人所有车辆因交通肇事、超载、超限、交通处罚、未加盖篷布等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均由其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3.5招标人只承担吨煤运输费用,其他车辆运行费用、人员工资、维修、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6招标人只负责国华锦能公司煤场、站台方的协调事宜及相关费用,道路运输过程中一切协调事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4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运输总量达到300万吨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内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累计煤炭汽车运输量不少于100万吨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结算单及发票原件)。
(5)投标人自有或可调用车辆不得低于200台(提供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租用协议及租用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租用协议从开标之日起算不得低于一年)。200台车辆标准为前四后八四桥自卸翻斗车,装载条件及装载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部门管理规定。
(6)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神华集团或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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