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桦甸市新安大街雨水管线工程项目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17】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线957.12米,其中d500雨水管线213.13米,d600雨水管线152米,d800雨水管线351.78米,d1000雨水管线240.12米,管材采用HDPE管。新建d300雨水连接管520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路恢复面积2898.46平米。
2.2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标段名称:桦甸市新安大街雨水管线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编号:JLTC-17GC5027-2
工程地点:桦甸市百姓城市广场—振兴路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4计划工期: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历时51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以上,总监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外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入境登记手续后方可投标;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未查询到企业业绩和管理人员,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