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WCF1701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每人每月2500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 月15日
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