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60万机组氢氧化钠(液碱)项目变更公告
2017-08-09
招标编号:ZXZB2017-08-003
就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产品为:1、投标单位所推荐的氢氧化钠(液碱)必须能满足公司内,不增加任何设备、同时必须满足现有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工况,产水水质和水量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电厂用工业氢氧化钠(液碱)必须满足HL中Ⅲ一等品要求,验收以GB/G11199的试验方法及要求为准。
2、供货范围:氢氧化铵(液碱):300吨,型号及规范,按照技术要求执行。以上供货数量为年度使用数量,结算以每月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以上供货数量为年度使用数量,结算以每月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应是相应标段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3投标人须提供有关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
2.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到时间为准),至少具有运行3年内2家相应产品的供货业绩,电厂业绩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业绩复印件;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9 投标人应具有易制毒化学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登记使用单位,具有运输易制毒危险产品专用车辆。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9日10:00起至2017年8月14日18: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