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食堂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2.2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2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约和安全事故;
3.4投标人须具备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3.5具备近三年服务期为三年以上(含)的银行业食堂服务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14年8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 8日至2017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