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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15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委托,为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15标段)(招标编号:LNCY2017064)进行公

受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委托,为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15标段)(招标编号:LNCY2017064)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15标段)
2.招标单位: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4.工程规模:对沈河区内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种植迁移树木、补植绿地、满铺草坪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居民自筹
6.工程开、竣工时间: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2017年沈河区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市政工程分为1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标段自然顺序(标段编号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
8.质量标准: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与其类似的内容;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且具有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3.近三年完成三项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单个项目造价在30万及以上);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开始报名,2017年08月14日报名截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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