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17年冬季用煤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8
受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冬季采暖用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17年冬季用煤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优质长烟煤 褐煤 |
40000吨 |
长烟煤发热量不低于4600大卡/千克褐煤发热量不低于3500大卡/千克(其他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00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具有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企业;
3、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2:30—5:30 时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