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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

 1、招标条件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交武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占25%,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湖北中交武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法泗镇长虹村与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三湾村分界处(起点桩号为K34+015),衔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于嘉鱼长江大桥南岸接线、并对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本项目终点处嘉鱼枢纽互通施工分别由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嘉通段项目完成,分界桩号K54+660.258=K1+975.733,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公路主线长20.645km,采用设计速度为 120km/h的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34.5m,全线采用高架桥形式建设。本项目全线为高架桥,设特大、大桥9座,桥长20.645公里/9座,互通式立交2处,匝道收费站1处,含3.538Km一级公路法泗连接线,全线无服务区。项目总投资为38.1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
2.3保险服务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60个月(含保证期)。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总公司唯一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公司;
3.2投标人(省公司)2016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不低于5亿元;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来承保过保额10亿元以上类似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4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016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5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营活动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9日8:30至2017年8月15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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