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等2家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QXZBCG-2017-0572S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公告日期 2017年8月8日
行政区划 成都市 更正公告 项目包个数 2
包的描述 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等2家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成财会【2012】7号(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同时根据采购人在成都市财政局按所需会计师事务数量的四倍网络随机抽取名单,四家事务所,现采用邀请磋商的方式采购以下审计服务:
第一包: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2014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
四川勤力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包: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财务收支审计
四川兴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广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上下载查询件);
(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六)本采购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2.属于本次邀请单位名单内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价格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5日09: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采购文件售卖处获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磋商报名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递交响应文件
起止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8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23日09:30至10: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