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广西北部湾城市发展项目估算总投资25.13亿元,利用亚行贷款2亿美元,自2012年8月20日起开始生效。经测算,目前项目节余资金约4949万美元,为提高亚行贷款资金使用率,进一步改善广西北部湾城市基础建设和环境,拟利用本项目亚行贷款结余资金,新增防城港市东兴大道改造工程和钦州港新城区路网工程(三期)工程项目。预计2017年开始执行。
根据亚行项目有关政策的规定,使用该组织贷款资金采购的工程、货物、非咨询类服务应遵循其《采购指南》;使用其贷款选聘咨询顾问应遵循其《使用咨询服务指南》。为完成上述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本项目所称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见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含义解释。
1.资格条件
1.1 凡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参加竞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国家发改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
(3)近5年内(2012年至2016年)承担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并且在广西至少承担过1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
(4)拟为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从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满5年,且至少已完成了2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采购内容简介
2.1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北部湾城市发展项目余款新增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亿元人民币(以最终批复的投资为准),拟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约4949万美元,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招标采购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货物采购、非咨询类服务、咨询类服务等合同。本项目包拟选聘一家采购代理机构。
3. 选聘征询文件的获取
3.1参与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8日与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免费获取《选聘征询文件》,并按所附格式和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
3.2 参与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017年8月23日前(含当天)书面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选聘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