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的秣陵集镇和东善桥集镇垃圾清运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秣陵集镇和东善桥集镇垃圾清运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3、招标范围:秣陵集镇和东善桥集镇垃圾清运工程
4、工程规模:秣陵集镇和东善桥集镇垃圾清运工程(详见工作量清单)
5、要求工期:一年 。
三、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2)投标人必须持有南京市相关部门签发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城市垃圾处理、清运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提供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以上需要提供的承诺书原件。
5、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各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到达现场参加报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参加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报名时请提交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能携带以上材料或缺项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予报名,资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注:以上提供的资料要与投标文件资料一致)
五、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7年8月8日下午16时00分 至 2017年8月15日下午16时00分止,(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处受理报名。
六、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