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区改造工程
1.2 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G-2017-259
1.3 建设地点: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期为30日历天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2014年10月1日以来,60万元以上(含)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和中标通知书,网页可查询);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2014年10月1日以来60万元以上(含)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和中标通知书,网页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本单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网上可查);
2.6拟任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公司为其按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可查),审核合格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若更换项目经理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不分包,不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响应人于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0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证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持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包含的所有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