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合街道办事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新筑铁路物流中心项目余家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筑铁路物流中心项目余家村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FW-QC-63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合街道办事处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约有19.5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需清运,服务车队需完成所有建筑垃圾的装载、运输、倾倒、填埋处理等全部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1345.5万元
项目用途:新筑铁路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4、具有有效的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保证金交纳凭证。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17:30时止(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