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17】1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平发改比选备案【2017】42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2.2 建设地点:平昌县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实施场地覆盖层47000㎡,新建截流雨水沟1200m,新建120m3事故应急池1座,填埋区生态恢复40500m3,增设填埋场导气管22套,填埋场周边设置生态隔离区2000m,物理防护隔离网2300m,老旧场地新建40m3垃圾渗滤液收集池1座,渗滤液收集管1000m。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388.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88.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08月16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