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沉积垃圾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沉积垃圾清理项目
项目编号:HX-2017-LYFW005
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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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及农村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小区物业管理;小区道路及卫生保洁、公厕卫生管理;环卫设备、设施清洗保洁、维修、保养;),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全过程授权委托人不得擅自更换,如随意更换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 2017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