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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局泗河济宁市兖州区水1综合开发(一期)龙湾店湿地及大安河1生态水系工程可研、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利局泗河济宁市兖州区水综合开发(一期)龙湾店湿地及大安河生态水系工程可研、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

 利局泗河济宁市兖州区水综合开发(一期)龙湾店湿地及大安河生态水系工程可研、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局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兖州区泗河综合开发(一期)龙湾店湿地及大安河生态水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共分为一个标段。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19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95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同时具备工程勘查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8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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