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安吉县梅溪镇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F-2017-18
序号 货物名称 服务期限 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本项目预算为一年服务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2、 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二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道路卫生保洁类服务作业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三年前道路卫生保洁服务业绩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记载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60人以上正式职工(以社保名单或商业保险机构载明人数为准),且在安吉县境内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外地供应商应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安吉县境内注册成立全资分支机构);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