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郑板桥纪念馆碑廊及园林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范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县郑板桥纪念馆碑廊及园林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TLZB-PYGC-2017-005
2.3、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
2.4、建设地点: 濮阳市毛楼生态旅游区(范县辛庄镇毛楼村)郑板桥纪念馆内
2.5、资金来源: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2.6、工 期: 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古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两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7)企业须具有2015、2016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报名截止环节内有效)。
3.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为同一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需携带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 8 日至2017年 8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