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兴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秋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东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17秋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东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7-108(重)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2017秋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东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含大米、食用油、食用盐、食用酱油、食用醋、糖、味精、其他调味品等)定点供应商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上午8时~12时整;下午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