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一阶段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2017-08-09
招标编号:HNZB2017-08-03019
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一阶段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总长约7.2公里。本标段主要为二期管网的绕城东辅道(供热站—昆明路)、昆明路(绕城东辅道—和平路)供热管网工程的全程监理服务,管网总长约3275米,计划于今年9-11月实施。
1.2招标范围:华能斗门供热站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绕城东辅道(供热站—昆明路)、昆明路(绕城东辅道—和平路)供热管网的施工准备、土建、安装、材料及设备验收、分部试运、整体调试、竣工验收前消缺、性能试验、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全线总长约3275米,最大管径DN600,最小管径DN500,计划于今年9-11月实施。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 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2.1.3 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市政热力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1.4 申请人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1.5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6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9日9:00起至2017年8月14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