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公主岭市隆盛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苇子沟长青蔬菜村。。
2.2 项目名称:
一标段: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烟气脱硫等配套装置土建施工。
二标段: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综合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工程。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烟气脱硫等配套装置土建施工,脱硫车间:面积约2863.16㎡、引风机房:面积约918.72㎡、低温泵房:面积约91.84㎡。
二标段:新建综合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工程施工,总面积约7660㎡。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烟气脱硫等配套装置土建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综合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新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2017年9月3日至2017年10月1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中标后需要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