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的委托,对非油业务引入“景芝”品牌商品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非油业务引入“景芝”品牌商品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说明: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4、交货期:收到订单后5日内将货送到指定仓库;订单满足率不低于95%。
5、品牌供应范围:通过中央仓供应全省17个地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谈判文件要求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
2、报价人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
3、报价人所经营销售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许可,如所投商品涉及食品类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报价人所投产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5、所投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
5.1、报价人所投国产品牌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品牌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的2/3。
5.2、报价人所投商品品牌在销售过程中,因产品问题引进社会舆论和不良影响,不管范围大小面积大小,一律退货,相关退货费用由对方承担。出现的顾客投诉问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程协助我方进行处理,直至顾客满意为止。由此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方承担。
5.3、无论正常采购还是已经淘汰商品,我方若出现销售不畅或临期产品,成交供应商承诺给予我方无条件退货,无论是通过何种物流方式退货(成交供应商自行到站级回收、我方配送商集中回收以及站级直接物流或快递退货给成交供应商,退货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凡报价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