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廊坊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08月项目劳务分包招标采购
招标需求详见下表: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万元) 分包类别 计划开竣工日期
包1 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城市60号充电站新建工程 安装630kVA箱变一座,安装60kW、120kW充电机各两台,安装充电桩8座,低压电缆敷设450米,控制缆敷设775米,相应设备基础制作、地坪漆制作、地面开挖恢复等。 26.7865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城市61号充电站新建工程 安装630kVA箱变一座,安装60kW、120kW充电机各两台,安装充电桩8座,低压电缆敷设450米,控制缆敷设775米,相应设备基础制作、地坪漆制作、地面开挖恢复等。 26.2312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国网冀北廊坊供电公司城市99号充电站新建工程 安装630kVA箱变一座,安装60kW、120kW充电机各两台,安装充电桩8座,低压电缆敷设450米,控制缆敷设775米,相应设备基础制作、地坪漆制作、地面开挖恢复等。 22.6256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包2 廊坊市区110kV高孟变电站10kV配套送出一期工程 环网柜基础制作6基,环网柜安装6面,高压电缆敷设14800米,电缆沟开挖路面恢复等。 234.282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廊坊市区北甸台区低压线路扩建工程 组立电杆433基,架设绝缘导线120型98千米,安装变压器6台,安装相应杆上金具及设备,拆除原有架空线路。 98.6029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包3 新世界小区二期配套设施工程 安装变压器2台、高压柜6面、低压柜23面、配电箱71个、二次屏2面,敷设高压电缆778米、低压电缆4756米、控制电缆510米、光缆400米。 31.1857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廊坊市区10千伏肉联厂宿舍台区改造工程 安装400kVA箱变1台,安装630kVA箱变1台,安装200kVA箱变1台,制作基础3座,分电箱安装45个,低压电缆敷设6050米,高压电缆1940米,表箱安装118面,顶管2904米,安装相应辅件,拆除原有设备。 132.5345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塞纳荣府五期三批线路改造工程 安装环网柜2台,环网柜基础制作2个,直通井制作五个,四通井制作一个,电缆排管敷设6000米。 123.372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包4 宏泰龙邸小区二期配套设施工程 安装变压器2台、高压柜8面、低压柜51面、配电箱92个、二次屏6面,敷设高压电缆1212米、低压电缆24321米、控制电缆560米、光缆576米。 72.4163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包5 国风悦都小区配套设施工程 安装变压器6台、高压柜32面、低压柜89面、配电箱206个、二次屏16面,敷设高压电缆7460米、低压电缆30655米、控制电缆1800米、光缆4150米。 85.5773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包6 廊坊市区16年10kV环网柜扩建工程 更换环网柜13台,改造基础13座,安装相应电缆附件。 99.3554 劳务分包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相应的劳务资质且取得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或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9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