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公司220kV翡翠(红岭)变电站工程合并单元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建设公司220kV翡翠(红岭)变电站工程合并单元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YT2017-JF023M-01
1.3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需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要求交货日期
1 翡翠(红岭)送变电工程 220kV翡翠(红岭)变电站工程 合并单元 DC220V,常规交流采样输入,IEC-61850-9-2标准输出 38 个 2017-10-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批量生产或具备批量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包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竞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①生产厂家。②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③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是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的经销商中的一个(例如: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可由不同竞标人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竞标人参与竞标)。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时,提供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子公司,或存在相同股东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一)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9日~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