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电力巡防队管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电力巡防队管理项目采购。
(三)采购范围:现拟委托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成立电力巡防队,巡防队主要由两名民警和十名巡防队员组成,主要负责高明区内涉电违法犯罪案件的预防和打击等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原因:
佛山市高明区“电力巡防队”的成立主要是打击违法犯罪,只有公-安部门能执行此执法权力,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和区域性及组建电力巡防队的难度性,为使该项目能满足要求,现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实施本项目。属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6.7.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上述因素,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现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实施本项目。
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 8.1.3项“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所列条款情形,且满足8.8.1.1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服务商进行采购的;”的规定的,现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2017年8月11日至 2017年8月17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