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WZZB-GK-170658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电力集团(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电力集团各单位所需的“标牌及制度板”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19年09月15日。
2.3 交货日期: 按用户要求的地点交货。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的地点交货。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投标人应为标牌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标牌”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或“制作”等内容;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招标货物四种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发票(发票原件须带到现场审核),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发票中四种货物名称应为:刻字机、雕刻机、金属腐蚀机和喷绘机(写真机),设备购置单位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所提供的设备发票视为无效。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发票货物名称未包含上述内容而是能够实现上述功能的同类设备名称,则必须提供同类设备的制造企业出具的功能介绍材料并加盖该设备制造企业公章,功能介绍材料须包含该设备在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的具体作用等资料,以有效证明该设备具有相同功能(发票的开票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3.4、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牌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原件须带到现场审核,检验(检测)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标牌”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或“制作”等内容(将能够满足以下三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视为有效证书:⑴证书的发证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前;⑵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到开标日这段期间,证书的认证范围未进行过关于“标牌”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或“制作”等内容的增改;⑶证书应附带年度审核报告、年检标志或其他能证明证书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2015至2017年间任意年度标牌的销售合同和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须带入现场审核)。
3.7、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7-08-10 08:00:00 至 2017-08-19 23:5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