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计量中心水表检定装置2017年零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C0611-SC2017-MXFZ0172-2
二、项目名称:计量中心水表检定装置2017年零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简介:
物资名称: 水表检定装置
项目地址:四川省区遂宁市境内
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10表位15-25平式冷水表检定装置 10表位,测量范围:DN(15-25)mm 套 1
2 8表位15-25立式冷水表检定装置 8表位,测量范围:DN(15-25)mm 套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参选人将被拒绝。
(一) 参选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谈判项目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次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选。
(二) 参选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具有近三年来3套及以上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销售业绩和产品运行经验。
3、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书。
4、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厂家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定合格证书或测试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
5、制造厂家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报表。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参加竞争性谈判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件原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交纳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若有)
5、供应商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资质等级材料、财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有效的报告证明材料)。
6、应答文件要求的承诺函,加盖鲜章。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