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领航城四期项目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1706-05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领航城四期项目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投标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领航城四期项目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201706-056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次招标范围为拟聘请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为领航城四期项目提供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服务,服务范围涵盖领航城四期四个地块(03、13、09、183地块,四个地块进行统一规划)。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其中,第四、五阶段的工作内容仅涉及03地块):
阶段划分 服务内容 预计服务时间
第一阶段:
招商启动阶段 1 项目定位梳理
2业态规划建议
3品牌落位建议
4 租金定价建议
5建筑工程设计优化建议(含动线设计、铺位分割、外立面、内装、景观、商铺展示面等)
6 机电工程优化建议 1个月
第二阶段:
招商及推广策略 1 招商策略建议
2 推广策略建议
3招商、推广、营运、物业管理制度及流程体系 1个月
第三阶段:
招商代理 接洽品牌商家,协助签订合同 开业前12个月
(启动时间)
第四阶段:
开业顾问 1 商家装修管控
2 营业准备
3 商业氛围营造
4 市场营销推广
5 实施与管控 开业前6个月
第五阶段:
开业后运营管理顾问 1 商业策划
2 招商服务
3 营销推广服务
4 商业运营服务 开业后6个月
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年须具有至少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业绩时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业绩数量及合同内容
至少一项有效业绩(一个合同对应一项有效业绩),且有效业绩必须包含商业顾问咨询及招商代理两项内容(一个合同同时包含两项内容或多个合同包含以上两项内容)。
(3)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业绩时间、合同甲乙双方)或此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主负责人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商业顾问咨询、招商代理或商业运营管理等经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主要负责人工作履历,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2017年6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社保清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③在职证明(近五年供职多个单位的须提供多个单位的在职或离职证明,加盖该供职单位公章)复印件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叁佰圆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WORD版的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